【教學】當選擇權賣方的操作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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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是為了給沒有太多時間,又想作波段的投資朋友看的,是我自己多年來操作選擇權的一點經驗分享。

很多人說買方風險有限,賣方風險無限,真的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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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念1:風險最大的是買方

首先用用最簡單的一個例子,來講解為什麼風險最大的是買方,不是賣方。

假設昨天期貨的位置在9000,那作多的話,在昨天的時間點,我們用期貨、選擇權買方,及賣方有三種做多方式。

1.買進期貨@9000

2.買進9050call(價外一檔),我們假設價位是在10

3.賣出9000put,我們假設價位是在25

另外,為了方便比較,我們再做個假設,假設做一口小台,保證金要2萬,在相同的情況,我們用同樣的保證金,去做選擇權買方及賣方。

1.買方支付權力金:買方是風險有限,獲利無限的商品,而2萬元,就相當等於買40口的9050 call,因為一口是10點,1點50元,因此20,000/(10*50)=40口。

2.賣方支付保證金:賣方保證金的計算方法請各位自行再做功課,這邊為了計算方便,也假設為2萬。

 

那麼如果是這樣的情況,這三種情形,我們分別可以做多1口小台、買進9050買權40口(價位10),及賣出9000賣權1口(價位25)。(如上圖所示)

 

接著呢,假設今天是結算日,我們分別用9100、9050、9000、8950、8900這四個位置來去講解其獲利及虧損。

狀況1:結算在9100

如果結算在9100,我們可以看到三種方法獲利的點數

1.期貨可以獲利的點數為9100-9000=100

2.選擇權買方可以獲利的點數為(50-10)*40=1600,因為買進9050的買權,結算落在9100,9050買權會變為50點,但必須扣掉成本10點才是獲利的點數。

3.選擇權賣方可以獲利的點數為25,因為賣出9000賣權@25,意思就是只要結算在9875(9000-25)點,我就能收走買方的權利金25點。

 

 

狀況2:結算在9050

如果結算在9050,我們可以看到三種方法獲利的點數

1.期貨可以獲利的點數為9050-9000=50

2.選擇權買方虧損的點數為-400,因為買進9050的買權,結算落在9050,9050買權會變為0點,表示投資的金額全部賠掉,40口10點,就是400點,也就是2萬通通賠掉。

3.選擇權賣方可以獲利的點數為25,因為賣出9000賣權@25,意思就是只要結算在9875(9000-25)點,我就能收走買方的權利金25點。

 

狀況3:結算在9000

如果結算在9000,我們可以看到三種方法獲利的點數

1.期貨可以獲利的點數為9000-9000=0

2.選擇權買方虧損的點數為-400,因為買進9050的買權,結算落在9000,9050買權會變為0點,表示投資的金額全部賠掉,40口10點,就是400點,也就是2萬通通賠掉。

3.選擇權賣方可以獲利的點數為25,因為賣出9000賣權@25,意思就是只要結算在9875(9000-25)點,我就能收走買方的權利金25點。

 

狀況4:結算在8950

如果結算在8950,我們可以看到三種方法獲利的點數

1.期貨虧損的點數為8950-9000=-50

2.選擇權買方虧損的點數為-400,因為買進9050的買權,結算落在8950,9050買權會變為0點,表示投資的金額全部賠掉,40口10點,就是400點,也就是2萬通通賠掉。

3.選擇權賣方虧損點數為25,因為賣出9000賣權@25,結算落在8950,價位變成50點,虧損的點數就是25-50=-25。

 

狀況5:結算在8900

如果結算在8900,我們可以看到三種方法獲利的點數

1.期貨虧損的點數為8900-9000=-100

2.選擇權買方虧損的點數為-400,因為買進9050的買權,結算落在8950,9050買權會變為0點,表示投資的金額全部賠掉,40口10點,就是400點,也就是2萬通通賠掉。

3.選擇權賣方虧損點數為75,因為賣出9000賣權@25,結算落在8900,價位變成100點,虧損的點數就是25-100=-75。

 

我們簡單做一個彙整表如下:

投資朋友可以看到,如果以大跌100點來說,選擇權賣方的最大損失為75點,相較於期貨的100點,選擇權買方的400點,其風險都是最小的。

從上圖我們更可以清楚的看到,雖然選擇權買方,結算在9060以下,都會賠400點,但是只要出現大漲的話,就會有很可觀的利潤,這就是選擇權買方的優勢。

 

因此,作個小節:

如果要從風險的角度來看,選擇權買方>期貨>選擇權賣方

但如果要從報酬率來看,選擇權買方>期貨>選擇權賣方

這其實就符合高風險就有高報酬的不變鐵律,風險最大的,其實是選擇權買方不是選擇權賣方。

 

很多人會很怕作選擇權賣方,但我反倒要問投資朋友,你敢做期貨,為什麼不敢作賣方?期貨你都會停損了,為什麼作賣方就不會停損?

而外面又有很多的投顧老師,主推作買方,說能以小博大,讓很多市場新手進去操作,

但買方雖然被包裝的好像是風險有限,獲利無限的商品,但如果不懂得資金控管,不曉得使用時機,那其實是最快畢業的投資方式。

 

話又說回來了,那什麼時機點適合作賣方,什麼時機點適合作買方呢?

很簡單的一個邏輯,只要波動越大、容易有趨勢盤的時候作買方。(如政治因素、黑天鵝事件、選舉、台指結算及前1日、摩台結算及前1日、盤整一段時間後)

而作賣方呢?只要波動越小、容易有盤整盤、時間價值很大的時候作賣方。(如選擇權開倉日及後1日、大事件過後2天)

更嚴格來說,作賣方只要不要在快結算及有大事件的時候,凹單去做錯邊,基本上風險都是最小的,獲利也是最穩定的,且是最適合沒辦法常常看盤的人所操作的商品。

而期貨及選擇權買方,則最好要能盯盤,否則就要有程式交易或者有智慧單能夠自動停損作為輔助,不然就請不要貿然去操作,雖然報酬很快,但風險也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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