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併資產負債表」裡面,第四大項即為非流動負債,而接下來要對「長期借款」項目做個介紹。
定義:
(一)包括長期銀行借款及其他長期借款或分期償付之借款等。長期借款應註明其內容、到期日、利率、擔保品名稱、帳面金額及其他約定重要限制條款。
(二)長期借款以外幣或按外幣兌換率折算償還者,應註明外幣名稱及金額。
(三)向股東、員工及關係人借入之長期款項,應分別註明。
(四)長期應付票據及其他長期應付款項應以有效利息法之攤銷後成本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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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長期借款就是一年以上公司跟銀行或者他人的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