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併資產負債表」裡面,第三大項即為流動負債,而接下來要對「其他應付款」項目做個介紹。
定義:不屬於應付票據、應付帳款之其他應付款項,如應付稅捐、薪工及股利等。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之應付股息紅利,如已確定分派辦法及預定支付日期者,應加以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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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網路)
其他應付款項主要有三項,分述如下:
- 應付稅捐:應該繳納給政府的稅金,包括營業稅、營所稅、牌照稅等等。
- 薪工:員工的薪水,包括退休的福利,董監的薪酬等。
- 股利:股息和紅利的總稱,是公司向股東分配的公司盈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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