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併資產負債表」裡面,第一大項即為流動資產,而接下來要對「應收帳款」做個介紹。
在「合併資產負債表」裡面,第一大項即為流動資產,而接下來要對「應收票據」做個介紹。
定義:
(一)應收票據應以有效利息法之攤銷後成本衡量。但未附息之短期應 收票據若折現之影響不大,得以原始發票金額衡量。 (二)應收票據業經貼現或轉讓者,應就該應收票據之風險及報酬與控 制之保留程度,評估是否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除列條件 ,並應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規定揭露。 (三)因營業而發生之應收票據,應與非因營業而發生之其他應收票據 分別列示。 (四)金額重大之應收關係人票據,應單獨列示。 (五)提供擔保之票據,應於附註中說明。 (六)資產負債表日應評估應收票據無法收現之金額,提列適當之備抵 呆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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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網路)
應收帳款跟銷貨收入有關係,簡單講就是應該收而沒有收到的款項,有些買賣是先交貨而款項延後付清,只有銷貨才會做「應收帳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