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併資產負債表」裡面,第一大項即為流動資產,而接下來要對第七項「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流動 」做個介紹。
定義:係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收取金額之債券投資,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者(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應以攤銷後成本衡量):
1.未指定為以公平價值衡量且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損益。
2.未指定為備供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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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網路)
我國公開發行公司持有的金融資產,目前採「交易目的」、「備供出售」、「無活絡市場」、「持有到期」等分類方式,壽險公司持有的金融資產須依照其屬性,編進對應的會計科目,其中應放進「無活絡市場」項下的金融資產,多半是冷門債,或是無次級市場的債券,與「持有到期」不同之處在於,持有到期項下的金融資產不得隨意交易,但無活絡市場項下的金融資產仍保有交易彈性。
那什麼是債券呢?
債券就是『政府、金融機構、企業』和大眾借錢的借據,通常股市上漲,債券價格越低,股市下跌,債券價格越高。